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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法院不履行

法律主觀性:

壹、法院判決已經生效,對方仍不履行怎麽辦?1.申請強制執行。判決通常會給被告壹定的履行期限。如果判決生效後被告仍無動於衷,原告可以申請執行,也應該申請執行,防止判決成為壹紙空文。2.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會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可以查詢相關財產,提供相關線索。法院將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所有財產信息。但這裏需要註意的是,考慮到實踐中財產申報的不完全性,以及各地制度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系統查詢到壹無所獲並不代表實際上壹無所獲。3.善用申請人享有的權利,對被申請人采取相關措施。比如前面提到的被執行人穿金戴銀,卻說沒錢還,申請人可以請求法院扣押。還有被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常見措施,都可以根據情況主張。4.如果發現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可以撤銷,也可以追究拒不執行罪。二。相關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不是兒戲,更不是壹紙空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有能力履行的拒不履行,既侵害了案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法律尊嚴。在生效法律文書面前不要“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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