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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書沒有送達怎麽辦?

法律分析:法院文書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法院文件的送達方式如下:

1,直接送達,人民法院會派人將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簽收;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無理拒絕送達訴訟文書時,受送達人應當將訴訟文書依法置於受送達人的住所,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

3.郵寄送達的,人民法院將通過郵局以掛號信方式送達受送達人;

4.公告送達時,法院將通過張貼公告、刊登報紙等方式,公開訴訟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公告後六十日,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時,應當將理由和過程記入案卷。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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