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沒有專門的免費咨詢部門,但當事人可以免費向法院咨詢法律程序。需要法律咨詢的,可以在工作時間致電當地司法局律師援助中心,這是壹種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公共法制教育的公共法律服務。當事人符合條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第十條《法律援助條例》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