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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有什麽特點?

法治思維的特點是:以合法性為底線,以公平正義為核心,強調證據和依據,強調法定權威和權利義務的統壹,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正當程序,等等。

1,守住合法性底線——問壹問壹切是否合法。“合法性”是法治的核心內容;要求法律行為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從“合法性”的角度思考和處理問題,無疑是其基本特征和要求。

2、凡事都要有規則——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法律是規則;法治就是法治。法治思維也是壹種規則思維,就是要善於運用規則治理國家和社會。

3、公平正義為本位——良法之治。法治是規則之治,應該是良法之治。“良法”的標準是“公平正義”。法治只有通過立法公正、執法公正、司法公正才能真正實現。

法治文化的精神層面大致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

第壹,法治意識和觀念的層面,這是最低最基本的層面。全社會成員都應具備相應的法治意識和觀念,從而形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觀念基礎。對於普通公民來說,要有自覺守法的權利意識和義務意識。

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除了相應的權利義務觀念外,還應具備法治的權力觀念和帶頭守法、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責任意識。

二是法治思維和理念層面,表現為法治意識和理念上升到思維和理念層面,對制度建設和具體實踐起到了更大的推動作用。

三是法治的價值和態度,表現為人們內心對法治的價值和態度,直至法治內化為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境界。可見,法治思維是在法治意識和理念基礎上的進壹步升華,法治思維的運用是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更高層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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