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目的是人,法治的最高價值取向和終極目標應該是人的價值的最高目標,即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面人性的培養。法治通過規範人的行為和社會關系,創造有利於人的全面發展的良好法律環境,促進並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法治是相對於人治,也就是法治而言的。所以,要說法治的目的,首先要明白法律是什麽,法律的最高價值要求是什麽。只有知道了法律的價值追求,才能看清法治的目標。法律是什麽?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行為準則,具有階級意誌,代表統治階級的利益,調整社會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