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人不得穿越或倚靠道路隔離設施。“道路隔離設施”是指利用道路內部壹些有形的結構物,將不同行駛方向或不同速度、不同類型的交通流強行分隔開的交通安全設施,主要包括隔離墩、護欄、車輛障礙物、隔離帶等。隔離墩主要用於隔離不同方向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機動車;護欄主要用於隔離車輛和行人,壹般位於車行道和人行道的分界處,或道路中央,隔離上行和下行的機動車,有效防止行人和自行車違規橫穿道路;車輛障礙物主要用於隔離橋墩和護欄的開口,可以防止機動車違規通行或掉頭,防止騎車人騎自行車突然橫穿馬路,迫使其下車推擠;隔離帶是隔離不同方向車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道路設施。壹般種植疏松的墻體或行道樹,可以美化環境,減少眩光。這些道路隔離設施不僅是壹種道路配套設施,還具有交通標線的意義和作用,為可能違章的行人或車輛設置物體障礙。從道路隔離設施交通標線的意義和作用來看,行人穿越、倚靠隔離設施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也容易給自身安全帶來危險,應當予以禁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行人不得穿越、倚靠道路隔離設施、接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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