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見義勇為的關鍵在於社會風氣。見義勇為在於社會建設的道德化水平,在於官員的個人實踐,在於人與人之間的良性互動,在於文明素質,在於人們的精神面貌,在於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歷史證明,民風淳樸,治國有方,行善率就會提高。
當人們互相關愛,崇尚道德的時候,見義勇為就會成為壹種社會風氣。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不勇敢行動,良心和心理的懲罰會比法律的懲罰更強烈。如果都像皖官二代壹樣燒周燕,人怎麽會勇敢?人被燒傷毀容了,這個結果無法抹去。
3.勇敢也要看實力。沒有這個實力,會有意想不到的後果。讓無辜的人成為行善的犧牲品。比如不會遊泳的遊泳者該不該救溺水的人?
4.如果把見義勇為行為寫進法律條文,法律會很復雜,無法界定。無法量化和使用。這只能導致道德埋葬和喪親之痛。法律要求什麽是不能做的,而不是必須做的。道德義務和法律是兩回事。
5.見義勇為本身就是壹個道德範疇。如果生搬硬套,生吞活剝,把它和法律聯系起來,就會把法律和道德混為壹談,不僅會淡化道德,還會使法律失去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