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吃貓肉狗肉涉及到壹些民族和地方的傳統習俗,所以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采取了變通的方式。完全禁止人吃貓狗的理解是錯誤的。
保護妳身邊的動物不被虐待有以下重要意義:
第壹,吃肉不等於虐待,正常宰殺不等於宰殺,貓狗不等於寵物或伴侶動物(以觀賞或陪伴為目的飼養的動物)。同壹動物可以是寵物(伴侶動物)、經濟動物或用於不同飼養目的的實驗動物。
第二,所有動物對人類的貢獻,直到今天也是不可忽視的。它們自古以來就被稱為“人類的朋友”。
第三,虐待本身就是壹種不符合社會提倡的“人與動物和諧”的原則。
第四,保護貓狗的權利與城市文明養犬協議和伴侶動物的定義相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