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幹問題的通知》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意見,給予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且發生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個人推薦
小產假規定的天數各省市不壹樣,工資的計算方法也不壹樣。最好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人工流產也算小產假,也可以享受正常產假天數。此外。只要我們女方休產假,男方也可以向單位申請15天護理假。
法律依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壹定期限的產假。凡符合上述產假法律規定的女職工,均應享受本人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事業單位不壹樣。企業女職工,單位已給予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未給女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的企業,應當支付其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情況不同有不同規定,是否計算由企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