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遺囑,根據法定繼承,繼承人無法協商遺產分配份額,可以通過訴訟分割遺產;2.向房產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起訴狀、房產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3.起訴狀重點是繼承財產的情況和延續糾紛的主要過程;4.法院判決後,繼承人持法院判決書、本人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到房產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四條* *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的書面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