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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承銷的報酬形式是

房產核保的獎勵形式是傭金+差價。

房地產包銷是房地產合同銷售的壹種特殊方式,具有代理和銷售的雙重法律性質,由包銷人和開發商約定。

根據協議,承銷商通過支付首付款或定金的方式“打折”並“買斷”開發商壹定數量的房產。鎖定房產後,根據包銷合同中的約定,包銷商在約定的包銷期限內以開發商的名義銷售鎖定的房產,並按約定向開發商支付包銷價款,以獲取銷售差價的利益或向開發商補足差價,然後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將未售出的房產全部買下。

承銷商不僅買斷了在給定範圍內出售房屋的權利,還買斷了給定範圍內的房屋。值得壹提的是,包銷本身反映的業務本質似乎是開發商將物業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包銷方,包銷方溢價轉讓給終端購買者,包銷方賺取這壹過程中的差價。

但就該業務涉及的財稅處理邏輯以及由此邏輯衍生的法律關系而言,當前市場上的承銷本質上屬於代理範疇。壹方面代理服務業的稅率明顯低於不動產交易的綜合稅,另壹方面也避免了兩次轉讓所涉及的復雜手續和不動產轉讓相關的重復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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