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包括《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全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等。
外商投資成片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源管理規定》、《建設部關於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幹意見》、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發布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建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批復,等等。
主要涉及房地產權屬制度、建設用地法律制度、房地產開發法律制度、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制度、房地產交易法律制度、房地產登記法律制度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法律制度。
房地產拆遷法律制度、物業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產稅收制度。
擴展數據: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制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由人事部和建設部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房地產經紀人通過資格考試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建設部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這個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根據2004年8月14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參考資料: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