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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房地產評估公司的條件

法律主觀性:

(1)名稱采用“房地產估價機構名稱+分支機構所在行政區劃名稱+分支機構(分公司)”的形式;(二)分支機構負責人應當是註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且無不良執業記錄的專職註冊房地產估價師;(三)分支機構所在地有三名以上專職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四)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公司法》第八條規定: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包括:名稱、經營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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