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2021高考期間環境噪聲汙染的通告
為迎接2021高考和中考,為考生營造安靜的學習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和《南寧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決定嚴格控制2021高考和中考期間我市環境噪聲汙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高考期間,6月7日8時至6月8日17時,全市作為考點的學校200m範圍內禁止各類建築施工作業;6月5日至6月7日,每天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6月8日至14:30,禁止從事產生環境噪聲的各類建築施工作業。
2.中考期間,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全市作為考點的學校200米範圍內禁止各類施工作業;6月22日至6月25日,每天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6月26日至12:00至14:30,禁止從事產生環境噪聲的各類建築施工作業。
三、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規定時段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由南寧市生態環境局查處。
四、城市範圍內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使用音響設備、高音喇叭開展娛樂經營活動,或者在夜市攤點大聲喧嘩等社會生活噪聲汙染,以及機動車非法鳴喇叭等造成的交通噪聲汙染。,由南寧市公安局嚴格控制和查處。
動詞 (verb的縮寫)舉報電話:政府服務熱線12345;建築噪音服務熱線5309040;社會生活噪聲和交通噪聲服務熱線110。
不及物動詞本通告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5438+6月26日0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