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房屋和宅基地的高度是和鄰居商量建房的。粉底比我高60 cm,我擋不住。兩套房子有法律規定嗎?

房屋和宅基地的高度是和鄰居商量建房的。粉底比我高60 cm,我擋不住。兩套房子有法律規定嗎?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和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如果鄰居的房子建得比妳高,在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影響了妳的相鄰權,妳可以要求停止。建築樓層需要規劃部門審批,具體情況可以先向規劃部門反映。

補充:主要是習俗、迷信等原因。不知是否有法可依,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建議妳看兩點:壹是“交通、通風、采光方面的相鄰權”是否受到影響。二是看規劃局怎麽處理。

相鄰的當事人,也不好過分要求別人,當然自己的交通、通風、采光等也不能受到明顯影響。適中,算了。為關爭高低就太老套了。在照顧家庭生命財產安全方面,鄰居比兄弟更有力量。鄰居之間的和睦比房子的高度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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