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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份五年的房屋信托合同,空置幾個月。

法律分析:1,定義上的區別。房屋托管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使用權以合同形式轉讓給房屋經營單位,房屋經營單位將房屋使用權商業化的過程,包括日常管理、出租、承擔房屋中途空置的風險。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通常是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2.合同簽訂對象的區別。房屋托管是指房東與房屋經營單位簽訂合同,業主(或委托人)將房屋委托給受托人,並簽訂委托合同。托管人會根據業主的約定為它找壹個租戶。房屋租賃是房東與租客簽訂合同。房屋租賃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價值的壹種商品流通方式。3.不同的租賃形式。房屋托管由房屋管理公司以轉租的形式出租給租戶。房屋租賃就是房東直接把房子租給租客。4、房屋托管管理的區別,托管公司與房東簽訂托管合同,再由托管公司轉租。房屋租賃需要房東自己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39條。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提供者依法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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