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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確認: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房屋的條款、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達成壹致意見後,視為合同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行政法規的規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比如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二)審查租賃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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