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房租上漲沒有法律限制。但規定租賃期間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合同期內,除非協商壹致,否則房東不得漲價;合同到期,房東可以提價,雙方協商決定,法律尊重市場客觀規律,原則上不幹涉。
二、個人租用非住房(商店、辦公室等。)應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12%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乘以城建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個稅率),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
2.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 *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
衍生問題:
租房需要註意什麽?
1.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通常是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2.如果租期超過六個月,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租賃房屋的範圍和面積;房屋租賃期限和用途;租金數額和交付時間;房屋修繕責任、轉租及違約責任等。
3.在此基礎上,雙方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