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規定,過失燃放鞭炮等行為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構成失火罪;
2.走火罪是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3.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情節輕微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燃放鞭炮的安全規範:
1,購買鞭炮要選擇正規渠道,確保鞭炮質量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2.鞭炮應存放在幹燥、陰涼、通風良好的地方,遠離火源和高溫;
3、燃放鞭炮前應檢查周圍環境,確保沒有易燃物品,並保持安全距離;
4.燃放鞭炮時,應迅速離開,避免面部和身體靠近燃放點;
5、未成年人燃放鞭炮應在成年人監護下進行,嚴禁獨自燃放;
6、卸料後,應及時清理殘渣,防止二次燃燒。
7.遵守當地關於燃放鞭炮的法律法規,不要在禁放區域和時間燃放。
綜上,根據刑法規定,因燃放鞭炮等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構成失火罪,屬於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火災造成的具體後果,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