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非法捕魚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麽?

非法捕魚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麽?

非法捕撈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捕撈的定罪量刑標準可能如下: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拘役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管制最長期限為兩年;

3.非法捕撈罪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必須是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

2.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客觀上違反了保護水產資源的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捕撈水產品;

3.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主觀上具有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了水產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 上一篇:防震減災名言警句
  • 下一篇:情侶互毆算不算家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