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具有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學歷,或者具有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根據《司法部關於確定放寬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資格條件地點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政策範圍的通知》。
司法資格考試是指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中國人報名參加的考試。
1.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姓名預測的地區的報考人員,可在上述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姓名預測。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並公布。
2.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1至20日。已網上預登記姓名的,須在上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著名地區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