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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

1.非法同居的主體是未婚或已婚男女。

2.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都有結婚長期同居的目的。

3.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都有公開的夫妻名義和長期的同居形式,是群眾公認的。

4、非法同居,違反規定,既違反了婚姻的形式要件,又違反了婚姻的實質要件,屬於非法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4條* *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衍生問題:

非法同居怎麽處罰?

非法同居壹般不處罰。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與第三人非法同居的,在民事上,可以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無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在刑法上,以夫妻名義與第三人同居,構成重婚罪,可處以二年以下的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_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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