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2018年4月25日《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戶籍在寬松地方的,報名資格可放寬至高等院校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