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顧問;
2.公司業務;
3.證券;
4.金融;
5.知識產權;
6.招標投標;
7.建築項目。
法律服務,簡稱“法律服務”,是指律師、非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專業人員或相關機構運用其法律知識和技能,為實現自身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消除不法侵害、防範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提供的專業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