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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可以被起訴到什麽程度?

誹謗可被起訴的程度取決於以下情況:

1.造謠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檢察院可以提起公訴;

2.情節嚴重的包括: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引發群體性事件等。;

3.誹謗是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當事人可以報警。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1.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兩年內因誹謗罪受到行政處罰,並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

5.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6.造成公共秩序混亂;

7.引發民族和宗教沖突的;

8.誹謗多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9.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10,造成不良國際影響;

11、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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