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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池回收資格處理

廢電池回收認證流程:

1.憑身份證和復印件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需包括再生資源銷售、汽車用鋰電池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銷售、鋰電池拆解粉碎、鋰電池破碎加工、廢舊鋰電池回收等。

2、還需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

3、安排技術人員培訓調研;

4.辦理鋰電池拆解回收廠項目選址:主要用於建築用地;

5.項目備案: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需要在省發改委備案,投資額在1億元以下的,在當地發改委辦理項目審批比較理想。所需信息包括

6.環評審批:此項需在廢舊鋰電池拆解回收廠建成前通過。

7.工廠正式開工建設;

8、按工期驗收;

9.根據不同的拆解處理方式,如果有汙水排放,需要辦理排汙許可證。

10,正常投產。

法律依據: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根據經營方式,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處置綜合經營許可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

取得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以從事各類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和處置;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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