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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漏水,屋內東西損壞,誰負責?

法律分析:要看情況。壹般是樓上負責維修。如果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可以請開發商進行維修。

1,新買的房子漏水,先咨詢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壹般受開發商委托聯系維修事務,所以物業部門(受開發商委托)要聯系施工單位保修。開發商和施工單位有合同,開發商有施工單位的保修款,所以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的原因,施工單位就必須保修“屋漏”。

2.因為業主和開發商有合同和保修關系,所以業主也可以直接找開發商(或者找物業部門代表或者開發商委托的施工單位)。

3.房子受合同條款和消費者權益法保護。當物業部門和開發商不予理睬時,業主可以投訴,投訴應向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或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4.保修期結束,可以找物業部門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八十九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二百九十條物業的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的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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