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分析比較了中國和世界銀行工程項目采購制度的應用特點和差異。最好具體點。

分析比較了中國和世界銀行工程項目采購制度的應用特點和差異。最好具體點。

在我國,根據《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招標采購可分為公開招標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非招標采購分為詢價采購、直接采購和競爭性談判。隨著我國過程項目采購制度的發展,特別是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支付保函得到了保障和推廣。

世界銀行將采購定義為以不同方式從系統外獲得貨物和工程服務的整個采購過程。與我國不同,世界銀行在其采購模式。招標采購包括國際競爭性招標、有限國際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非招標采購包括國際或國內詢價采購、直接采購和自營項目。在世界銀行,廣泛使用的方法是以最優惠的條件通過競爭簽訂合同。無論是土木工程還是政府工程,壹般都采用招投標制。世行作為目標項目的資助方,有權參與從項目選擇到整個實施過程的意見征詢。在許多關鍵問題上,授予合同的條件、采用的招標方法和遵循的項目管理條款都有決定性的發言權。

給ps工作者加分!O(∩_∩)O~

  • 上一篇:房屋租賃違約金有哪些法律規定?
  • 下一篇:父母有前科,孩子能當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