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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女兒9歲,孩子是誰的?法律怎麽判?

妳好,如果妳女兒9歲,她會尊重妳女兒的意願。

離婚後,對於不滿兩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由父親直接撫養:壹是子女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長期不能治愈的嚴重疾病,不適合子女隨其生活的;二是有撫養孩子的條件,父親要求孩子和他壹起生活;第三,因為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能和媽媽住在壹起。

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

如果孩子已經滿八歲,就應該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所以,孩子的真實意願也很重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離婚後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

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對不滿二周歲的子女,比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母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長期未治愈的兒童,不應與其生活在壹起;

(二)有贍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孩子跟媽媽住確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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