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後夫妻雙方約定將房屋贈與子女的,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屋贈與子女。另外,即使沒有約定贈與,子女也有繼承權,仍然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
房屋遺囑繼承的轉讓過程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辦理死亡證明;
2.去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房屋的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戶口簿或親屬關系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提交被繼承人的遺囑;
3.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4.需要繳納相關稅費。
綜上所述,立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夫妻壹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而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壹方給予補償,另壹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夫妻雙方應承擔相同的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困難,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