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 * *和全部財產,其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所有。
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民法典2021 1生效後,上述分析與民法典的沖突將參考民法典第153條,結論可能不同。
2.不動產的分割:由於不動產是不可分割的遺產,可以采用折價、適當補償或* * * *的方式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遺產的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生活的需要,不得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適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占有的方式處理。由於《民法典》於2021 1生效,上述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