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得超過壹個月。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
輔警的用工方式不同於合同工。輔警通常是公安機關根據需要招聘的壹個特殊崗位,其聘用關系與壹般合同工有些不同。聘用輔警通常是通過公安機關的招聘程序,而不是簽訂普通的勞動合同。輔警的性質和職責也不同於合同工。他們在維護社會秩序和協助警察方面發揮著特殊的作用。此外,輔警的待遇、福利、權利可能與合同工不同,具體情況可能因地區、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總之,輔警和合同工的用工方式是有壹些區別的。
輔警是公安隊伍非常重要的補充。雖然屬於合同工崗位,但由於其特殊性,可以享受相對較高的工資待遇。對於很多年輕畢業生來說,如果沒有考上體制內的崗位,是壹個非常好的過渡工作。
綜上所述,輔警還沒有正式編制,屬於合同制臨時用工。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等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