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第壹款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第1085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1067條所說的“贍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壹)
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支付,有條件的可以壹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