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為什麽父母讓姐姐養弟弟不合理?

為什麽父母讓姐姐養弟弟不合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姐姐或者哥哥有能力撫養未成年的弟弟或者妹妹,父母無力撫養的,有撫養的義務。無力贍養是父母的收入。他們每天只靠低保,已經60多歲了。他們沒有固定收入來源後,就叫無力贍養。無力撫養證明其父母沒有撫養未成年人的能力。作為兄弟姐妹,他們有贍養弟弟或妹妹的義務。很多人說姐姐沒生孩子,憑什麽要她有撫養弟弟妹妹的義務?其實在規定中,我們應該贍養弟弟或妹妹,但這種贍養和父母的贍養是不壹樣的。媽媽對弟弟的支持屬於支持,而哥哥姐姐對妹妹或哥哥的支持是輔助,意思不壹樣。父母對長輩的贍養屬於贍養,所以每種意義都不壹樣。

許多父母現在決定要壹個孩子,而不是兩個。因為畢竟妳老了,沒有義務贍養二女兒,或者壹個兒子會讓第壹個孩子承擔贍養妳的義務,這無疑增加了第壹個孩子的負擔。

所以,生孩子的時候,父母要考慮第壹個孩子是否同意,否則在沒有撫養經驗和能力後,就把第二個孩子交給第壹個孩子撫養。所以生二胎的時候,要征求第壹胎的意見。畢竟她也有能力支撐。

如果妳是姐姐或者哥哥,妳沒有經濟能力贍養她可以放棄撫養權,但是如果妳姐姐有經濟能力,妳必須贍養她的弟弟,否則妳不贍養她就違反了法律。姐姐或哥哥撫養弟弟或妹妹後,弟弟或妹妹也會有贍養自己的義務。畢竟她有義務贍養他,也會有能力贍養他。

  • 上一篇:財產繼承訴訟的訴訟費誰來出?
  • 下一篇:2022法學考試需要買新書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