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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生病住院,女兒不照顧,怎麽辦?

法律分析: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老人可以起訴,追究子女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變它,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來限制它。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時治療和照顧,並應當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顧責任。生活能夠自理的,可以根據老年人意願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照顧。

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較差的房屋。子女或其他親屬不得擅自占用或變更產權或租賃關系。老人有自己的房子,贍養人有維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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