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憑死亡證明到殯儀館辦理購買骨灰盒、領取火化證等火化手續。
2、各種單據、卡片等的註銷處理。持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銀行、房產局等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3.領取喪葬補助。對於已辦理社保的,如楊女士的婆婆,其法定繼承人應在三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金,並填寫相關申請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工作人員簽字後,憑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
4.註銷賬戶。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口死亡註銷證明需要戶口本和醫院死亡證明。
公民死亡,在城市安葬前,在農村,在壹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死者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死亡證明是指:在醫療衛生單位死亡的,以死亡醫學證明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城市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和發現者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