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是什麽?
1.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如下:
(1)贍養,即父母在物質上、生活上撫養、照顧子女,如承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
(2)教育,父母在思想道德上全面培養孩子,讓孩子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成長;
(3)管教,按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確的方式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管理和教育,對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單獨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
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孩子的撫養權包括哪些權利?
兒童監護權包括以下權利:
1,撫養權可以和孩子的生存權壹樣;
2.保管包括先保管的內容;
3.獲得撫養權的壹方不必向另壹方支付撫養費;
4.獲得監護權的壹方可以“控制”另壹方的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