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由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受理專利復審和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包括:
(1)不服專利局駁回申請、撤銷或者維持專利權決定的復審請求的復審;(2)審理無效宣告請求等。
(三)地方專利管理部門。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實際處理能力強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包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解決專利糾紛。
(4)國家和地方國防專利機構。國防專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國防專利申請。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分別負責地方系統和軍隊系統的國防專利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條* *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