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
第五條教育引導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全面發展。
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促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營造有利於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宣傳和表彰優秀女模範,培養和推薦女性人才。
第六條教育引導婦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組織家庭文明創建,支持和服務家庭教育,傳承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促進形成家庭文明新風尚。
第七條關心婦女的工作和生活,拓寬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建設服務陣地,發展公益事業,壯大婦女誌願者隊伍,加強婦女之家建設。聯系和指導女性社會組織,加強與社會各界的合作,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服務。
第八條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地區和海外華僑婦女和婦女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促進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