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由此,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由此,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因以下四種情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未按《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2、通過註冊住所或經營場所聯系不上的;

3、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公示企業信息的;

4.在企業信息公開中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影響;

1.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信息將同時向全社會公示;

2.影響企業的商譽和對外形象;

3.影響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級董事的個人聲譽和形象;

4、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事項上,將受到限制或禁止。

綜上所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並依法限制或禁止列入異常經營名單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

法律依據: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將企業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的,應當作出移除決定,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撤銷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撤銷日期、撤銷原因和作出決定的機關。

  • 上一篇:福州大學土木工程專業的研究生科目有哪些?
  • 下一篇:在高速上走貨車最左邊的路是違法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