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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概算超過10%

法律分析:在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在對可能的工程建設方案進行初步比選的基礎上,篩選出較有價值的方案,並對相同深度的技術、工程造價、經濟效益進行進壹步比選。二級及以上公路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的路線方案應分別在1: 5萬、1: 1萬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圖上研究,特殊困難路段應分別在1: 1萬、1:2000地形圖上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探。對於長大橋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可利用遙感、物探、地質填圖等手段進行專項地質勘探和調查,地質條件復雜時需要進行必要的鉆探分析。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估算的差額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法律依據:根據《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交經發[20101178)第七條規定,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在對可能的工程建設方案進行初步比選的基礎上,進壹步對相同深度的技術、工程造價和經濟效益進行比選。二級及以上公路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的路線方案應分別在1: 5萬、1: 1萬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圖上研究,特殊困難路段應分別在1: 1萬、1:2000地形圖上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探。對於長大橋梁、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可利用遙感、物探、地質填圖等手段進行專項地質勘探和調查,地質條件復雜時需要進行必要的鉆探分析。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初步設計估算的差額應控制在投資估算的1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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