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程序可能因地而異。以下程序供參考:
1,符合條件的4050人員,繳納本年度社保三天後,到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窗口申請,領取申請表和靈活就業證;
2.攜帶身份證、照片、靈活就業證、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到社區、鎮見面蓋章;
3.向檔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審核的相關材料,申請補貼;
4,等審核,等補貼。
4050宣言是什麽意思?
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進弱勢群體就業的壹項重要措施。它旨在為40歲以上和50歲以上的失業和下崗婦女和男子量身定制工作,並以市場化和社會化的運作機制促進他們的就業。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自費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4050社保補貼。
綜上所述,申請通過後,可以在規定時間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前,本人和用人單位累計繳費滿壹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