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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傷人誰該負責?

法律分析:高空拋擲物體是壹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可能會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甚至死亡。近年來,對高空拋擲物體的處罰越來越嚴厲。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拋物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拋物人難以確定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54條禁止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體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予以補償。賠償後,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建築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有本條第壹款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和其他機關應當及時調查,依法查明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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