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試
1.《公共事務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政治、法律、哲學等基礎知識。
申論為考生提供了壹系列反映具體實際問題的書面材料。要求考生認真閱讀這些材料,總結其反映的主要問題,並針對該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最後,對他們的觀點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和論證。
2.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必須參加兩次筆試,筆試成績有效。
4.筆試有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於所有實際參加筆試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平均有效總成績的85%。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壹環節。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試是結構化面試。主要測量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應變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100。
3.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於現場已形成有效競爭崗位的體檢人員(同壹面試考官組、同壹套面試試卷)的最低面試成績,方可進入下壹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