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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香港段“壹地兩檢”規定是什麽時候正式生效並成為法律的?

2008年6月2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了由特區代行政長官張建宗簽署的《廣深港高速鐵路(海關壹地兩檢)條例》。《廣深港高速鐵路(壹地兩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憲報刊登後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根據規定,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地下二層、三層、四層,以及高鐵香港段運行中的旅客列車車廂,均視為內地口岸區,受司法管轄,包括司法管轄。?

本規定由張建宗於21年6月簽署。條例自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憲報公布的指定日期起生效。?

為最大限度發揮廣深港高鐵的效益,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7月25日宣布,在廣深港高鐵九龍站實施“壹地兩檢”通關程序。這意味著旅客可在西九龍站壹次性完成通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手續,通過首站高鐵從香港直達內地18站。?

特區政府決定分“三步走”實施“壹地兩檢”。2017 165438+10月18日,特區政府與內地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九龍站設立口岸在香港實施“壹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開啟了“三步走”的第壹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2月27日批準了《合作安排》,完成了“三步走”程序的第二步。?

特區立法會於今年6月4日通過《廣深港高速鐵路(壹地兩檢)條例草案》。完成了“壹地兩檢”的地方立法程序,也完成了“壹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

來源:論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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