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2011 5月9日22時,高被四輛車撞,四人受傷。有人報警後,高正在案發現場等待處理。警察趕到犯罪現場,將其抓獲。經司法鑒定,高血液酒精含量為243.04mg/100ml。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高無視國法,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他在北京被刑事拘留,最後高被捕入獄6個月,罰款4000元,雖然4000元對他來說不算多。但也經歷了壹場浩劫。
而高在監獄裏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從中學到的卻是“自信”:“入獄之前,他特別擔心人。擔心,我覺得人會毀了,人會絕望,人會疏遠。但在內心,他沒有看到絕望和崩潰,卻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