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學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相互配合,對在學校教育中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進行管教;
對不能管教或者管教不力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送專門學校繼續教育。依法設立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專門學校應當對在校就讀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勞動和技術教育、職業教育。專業學校的教職工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排斥學生。
擴展數據:
案例:河南擬立法撤銷重點中小學。
不勒令學生退學或者開除?不應該以學生的考試成績來評價老師。
意見稿的內容還包括,學校無權開除學生,學校不能以考試成績考核教師。意見稿明確,學校應當落實學籍管理制度,不得拒絕本學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責令學生留級、休學、退學或者開除學籍。
意見稿同時指出,學校不得單純以學科考試成績評價或考核教師,不得根據升學率對教師進行排名和獎勵。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未成年人保護法
參考資料:
人民網-河南擬立法取消重點中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