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是企業,但不是公司。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的所有屬性。所以,所有的公司都是企業,企業也不壹定是公司,公司只是企業的壹種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現就是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業。根據法律人格理論,民事主體的人格分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個人獨資企業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或商事活動是以投資人的個人身份或主體身份進行的,本質上是自然人從事商事經營的壹種組織形式。《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三條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