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第六條,被舉報的稅收違法行為經稅務機關調查處理並依法收繳入庫後,根據舉報本案的時限、舉報材料提供的線索和證據的詳細程度、舉報內容與核實內容的壹致性, 和入庫稅款的數額,按照以下標準計算並向本案檢察官支付獎金:
(壹)入庫稅款超過6543.8億元,獎金不足6543.8億元的;
(2)入庫征收稅款500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億元的,給予6萬元以下獎金;
(3)入庫征收稅款654.38+00萬元以上不滿5000萬元的,給予4萬元以下的獎金;
(4)入庫征收稅款50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0萬元的,給予2萬元以下的獎金;
(5)入庫征收稅款金額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給予654.38+0萬元以下的獎金;
(六)入庫稅款不足654.38+0萬元,獎金不足5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