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項目的招標程序包括投標準備、資格預審、編制招標文件、評標等。但有法定情形可以邀請招標也可以不邀請招標的,經項目審批部門審核同意後,可以邀請招標也可以不招標。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邀請招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招標投標活動。
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投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